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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15-06-04 09:16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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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對“發明”一詞的使用,有兩種不統一的情況:一是把獲催專利的技術創造叫做發明;二是把技術領域的創造,只要能解決問題,有一定新穎性但不夠專利水平的都統稱為發明或小發明。
從表面意思來看,創新的含義要比發明的含義廣的多。創客在操作過程中,意識到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,“創新”似乎與“發明”有著類似的含義。舉個例子來說吧!例如,發明的客體是一件工具或一種相對簡單的方法,在這種情況下,人們既可以用“發明”,也可以用“創造”來表示。人們經常把“發明創造”或“創造發明”聯用,也是習慣上存在的。在另一種情況下,如果其客體很復雜,不是少數人在相當短的時間內能夠完成時,用“創造”一詞表達比用“發明”一詞表達更確切,如人們常說“人類創造了語言,創造了現代文明”,而很少說“人類發明了現代文明”。
技術創新一詞源于經濟學領域,它最早是作為一個經濟學概念根出的。其內涵是指從認識社會的需要,到利用相關的科學原理發明柑應的技術形式(方法、工藝或產品),再到試制、生產、經營銷售,直至使其占領市場并取得經濟效益全過程的一系列創新活動。它包括產品和工藝創新(發明),以及組織創新和市場創新等。所以,它已接近于廣義的創新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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