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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概述:無論對社會或者對個體來說,如果只有常規性社會實踐而無創造性社會實踐,一個人的工作就會“老一套”,社會就不會進步。
創造學是研究創造活動的規律和方法的科學。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,是一門“與人人有關,對人人有用”的學問。
根據創造學的原理,可以將人們的社會實踐分為常規性實踐和非常規性實踐兩類。所謂常規性社會實踐,是指在已有理論、知識、經驗、規范、操作規程和方法的指導下的實踐活動,重復地解決自己、前人或他人已解決過的問題,得出人們已得出過的結論,因而所用的思維方法也往往是再造性的(不是創造性的),即可以通過學習、記憶、模仿、遷移等方式來實現。如工業、農業、商業、服務行業中的基本生產實踐,企業、事業單位的日常行政、管理工作均屬于常規性社會實踐,都是以重復勞動為特征的社會實踐。這種勞動的要求是遵守規則,照章辦事,只要不出差錯,就算完成任務。
無論對社會或者對個體來說,常規性社會實踐即重復性勞動是必要的,沒有它,生產、工作、生活就無法正常運轉,社會就難以穩定。但如果只有常規性社會實踐而無創造性社會實踐,一個人的工作就會“老一套”,社會就不會進步。每個人的勞動,都可以包含兩種成分:重復性勞動和創造性勞動。一個人要使自己的工作富有生氣,就必須設法增加創造性勞動的成分,對工作要經常問問自己:“能否改進一下?”“除此之外還有沒有更好的辦法?”“好了,還能不能更好?”力求“精益求精”,這就是創新思維在自己工作中的實際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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